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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世纪70年代末、80年代初的那一代独生子女已到适婚年龄,在这部分已婚人群中,快速离婚者较为突出,我们且称为“新离婚时代”。“新离婚”,和前辈人的“旧离婚”不同的四大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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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大理由成就80后新离婚时代
A 所谓“性格不合”
过去,离婚的一个最说得过去的理由便是:“性格不合”。
现在,性格不合依然是离婚的最主要理由。但“性格不合”在“新离婚时代”有新的内涵。
罗男与王女结婚前都是各自家中的独生子女,都是各自父母的娇宝贝,两人的个性自然都很强。
结婚前,罗男就是一个很活跃的时尚青年,什么前卫玩什么,蹦极呀、滑板呀、泡吧呀,无所不爱。拿结婚证的时候,王女对罗男有过“约法三章”:结婚后,再不能像小孩子,到处野了,要顾家。罗男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。可结婚后,罗男很快把结婚时的承诺抛到九霄云外,该怎么玩,还怎么玩,朋友一呼,立即飞跑。王女常常孤灯相伴,独守空房,悄悄跟踪过几次,罗男确实没有外遇。王女多次发泄不满:“你怎么还像个没玩醒的小孩呢?”罗男很诧异:“难道结婚就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吗?没有个性,那我还是我吗?早知这么受约束,不如不结婚。”
不如不结?那就离!就这么简单,两人结婚不到一年就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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